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9 公 开 人: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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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依法推进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全面核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及相关法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相关规定,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通过公开方式选聘具备专业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背景

龙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江苏捷达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宁晋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2025)冀0528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龙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以(2025)冀0528破9号决定书指定龙源公司工作组担任管理人。为有效履行管理人职责,全面审查公司资产负债情况、核实债权债务关系,现需选聘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进行专项审计与评估,为破产财产管理、债权清偿及财产分配提供客观依据。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龙源公司系2013年10月25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8081311264E;注册资本19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方增运;住所地为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经六路8号;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供水项目管理(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股东为廊坊泷源天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目前,龙源公司由河北华荣制药有限公司托管。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1.全面审计龙源公司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核查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资产转移行为;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3.协助管理人核查债权,对职工债权进行专项审计;

4.核查龙源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可撤销行为)、第三十二条(个别清偿撤销)、第三十三条(无效行为)规定的情形,如有需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并书面说明;

5.审计龙源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性质;

6.审计龙源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7.协助处理龙源公司纳税申报事宜;

8.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按照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9.完成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审计相关的工作。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龙源公司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存货等)进行全面评估并登记造册;

2.对抵押、质押财产单独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列明每项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价值;

3.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对特定资产或其他事项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4.按照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5.完成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评估相关的工作。

(三)其他义务

受聘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规定,保证工作独立性,与龙源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无利害关系;对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债权人信息等履行保密义务;按约定时间提交符合专业规范的审计、评估报告;因工作失职或过错导致管理人或债权人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须为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审计机构(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资质)和评估机构(需具备资产评估法定业务资质);

2.报名单位须列入河北省法院系统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3.报名单位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4.报名单位与龙源公司、龙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债权人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利害关系;

5.报名单位具有破产清算或企业清算相关审计、评估项目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内提交密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口需加盖公章,材料包括:

1.报名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破产清算/企业清算审计、评估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成果报告等);

4.本项目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报价方案(报价应包含询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不得另行收费)以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等;

5.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职的书面承诺书;

6.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六、评审方法

1.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小组,综合考量报名单位的资质、团队专业能力、过往业绩、报价合理性等因素,采用书面比选方式评分,得分最高者入选;

2.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管理人可直接选定;

3.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1.入选机构需与管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期限、费用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2.本公告解释权归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3.因报名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承诺导致选聘结果无效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7:00前(以管理人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宁晋县经济开发区宁晋县万方科技产业园(天宝东街北100米)9号楼乘东侧电梯上4楼;

3.联系人:  张良 ;联系电话:15097388723。

宁晋县龙源水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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