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01 公 开 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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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2024223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马鞍山中院)决定启动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临时管理人。202431日,马鞍山中院决定启动汉马科技下属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五家子公司预重整程序。为尽快推进汉马科技及相关子公司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现将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间及内容

请各债权人于202441日(含当日)前,按《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详见附件或债权申报系统网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临时管理人尽快进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权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前往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债权人原则上应通过债权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8783373)进行线上申报。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

《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材料范本,请登陆前述债权申报系统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临时管理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登记。

三、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律师、夏律师

联系电话:0555-83230260555-83230051595553993013955589925(工作日9:30-12:0014:00-17:30

联系邮箱:hmkjglr_zqsb@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集团办公楼3305

邮政编码:243000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四、特别说明

若后续马鞍山中院裁定受理汉马科技及相关子公司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行申报。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仅需就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前的利息、违约金等向管理人进行补充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马鞍山中院裁定受理汉马科技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马鞍山中院裁定受理汉马科技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若债权人选择不在汉马科技及相关子公司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马鞍山中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汉马科技及相关子公司预重整程序并行使相关权利。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31


附件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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