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情况调查通知

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情况调查通知

公开时间:2025-11-18 公 开 人: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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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情况调查通知

2025)瑞科 破管字007

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人:

2025 11 11 日,东莞市 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19破申 23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 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并作出(2025)粤1917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的规定,管理人需要调查债务人的职工债权情况。

若债务人拖欠你方薪资,请于 2025 12 24 日前书面告知管理人欠付你方薪资的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例如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劳动仲裁裁决书以及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等等)。

    特此通知。

                      东莞市瑞科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18

管理人收件地址信息:东莞市南城街道蛤地路18号御花苑天珺湾会所2306室殷达律师事务所,黎季瑜(135 4699 0047


附件

25~236民事裁定书(瑞科光电科技).pdf 下载
009职工债权调查材料(瑞科光电).docx 下载
25~174决定书(瑞科光电科技).pdf 下载
007职工债权调查通知(瑞科光电).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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