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审计邀请函

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审计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4-09-06 公 开 人: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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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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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强置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新中院”)2021年7月16日出具(2021)辽09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恒强置业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2021)辽09破14-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强置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管理人拟通过引入投资人的方式向公司注入资金以清偿债权。现管理人针对恒强置业公司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6月3日经阜新市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位于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新天地商业广场65-6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555377485L,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项目介绍

企业项目——“恒强·马德里花园”。小区位于阜新市人民大街与北新路交叉段。

1.区位概况

阜新市,辽宁省辖地级市,位于辽宁西北部,总面积10355平方千米。 全市户籍总人口156.6万人。阜新作为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享有世界玛瑙之都、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全国篮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等美誉。当前,阜新市正在全力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区、高品质文体康旅融合发展特色区、连接辽西蒙东开放合作枢纽区、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生态屏障区。

项目位于阜新细河区玉龙新城核心区域,西侧为人民大街,东侧为工业街,南侧为北新路,北侧潜龙路。周边交通便利,配套成熟,生活便捷,区位条件优越,教育资源、生活资源丰厚。阜新高铁站,阜新市政府、阜新万达广场,阜新行政审批大厅、民族街小学、阜新市第一中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玉龙湖公园、东湖体育公园等城市资源均汇聚于此。其中阜新一中还是项目的配套学区,拥有极佳的教育资源。项目占据阜新玉龙新城的最佳位置,距101国道仅15分钟车程,距离阜新高铁站2公里,距离阜新市政府2公里、距离阜新万达广场1公里,周边道路状况良好,邻近城市交通主干道,日常出行内外交通均便利。

2.项目概况

“恒强·马德里花园”项目由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人民大街东、北新路北规划,规划占地面积149321.1㎡,规划建设规模403166㎡。该项目分二期建设,共4个标段,43栋楼,共计建设3886套商品房。一期规划建设面积163909m²,二期规划建设面积279047 m²。共计规划建设商业网点113 套,面积 29477.04 m²,住宅3773套,面积370654.22m²

该项目于2012年开始施工,2016年停工,共计已建设商品房 3798套,面积393028.59m²。其中商业网点113套,面积29477.04 m² 住宅3685套,面积 363551.55 m²。未建设商品房住宅88套,面积8504.45m²。住宅3773套,面积370654.22m²。项目户型以二房及三房为主,大部分户型为单卫,与市场主流产品差异不大。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三)小区建设及入住情况

“恒强·马德里花园”项目地上已建楼栋共43部分已经完工,部分未完工并处于停工状态。共有2期,4个标段,43栋楼,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期数

标段

楼号(括号内为商业,不计入上述楼栋数)

1

一期

一标段

26、27、31、32、37、38、39、40、41、42、43

2

一期

二标段

19、20、21、22、23、24、25、28、29、30、33、34、35、36、(20-30商业)

3

二期

一标段

1、2、6、8、14、17、(6-14商业)

4

二期

二标段

3、4、5、7、9、10、11、12、13、15、16、18

目前一期高层20、30、36号楼、一期情景洋房39、40、41、42、43、21、22、24、29号楼,一期墅景洋房26、27、28、31、32、37、38、33、34号楼已建成,但未竣工验收。部分房屋已有人居住,剩余楼栋均处于在建工程状态,无人入住,具体以现状为准

四)未售房屋、车位情况

恒强置业公司有已建未售房屋1963户(包括商铺),面积176488.06㎡,未建房屋80户,面积7524.54㎡;地下车位车库,总面积24672.4㎡。另,恒强置业公司还存在部分争议房屋后续可能被认定为未售房屋、可以进行销售的情况,具体以实际为准。

此外,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通过以物抵债裁定取得的房屋共705户,总面积79762.27㎡。其中257户房屋存在恒强置业公司另行出售、以物抵债、以物抵债后转售等情形,该部分房屋面积为30232.49㎡;448户房屋未另行处置,该部分房屋面积为49529.78。长城公司还对20户无其他产权争议的房屋享有抵押权,该部分房屋面积为2877.41

注:1.可售房屋情况管理人仍在调查中,以上仅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最终未售房屋情况以管理人最终核定的为准;

2.地下车库车位存在部分已销售情况,但因材料缺失,具体销售情况目前无法确认,最终以管理人最终核定的为准。

(五)应收房款情况

结合法定代表人提供的信息、债权申报材料,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存在应收房款,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负债基本情况

恒强置业公司负债情况较为复杂,涵盖抵押优先债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税费债权、职工债权、工程类普通债权、较大额的民间借贷类普通债权及其他普通债权。另外因“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承担有共益债务。

招募方案

(一)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金能力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 如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须符合招募条件,且投资人须为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如设立的该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未符合招募条件,则须由投资人对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1.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9月14日17:00 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并提供材料的电子版。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1.2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阜新市海州区文化街21号阜新市百货公司4楼401办公室,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3768891857;李律师,联系电话:15299671961。

1.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破产类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如为联合体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5)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和资质材料(如有)等。

1.4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应当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若意向投资人需延长缴纳时间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并由管理人决定是否同意延期。若无法按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活动。

2. 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资产、债权等材料。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3. 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缴纳保证金后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金投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资金、付款方式、付款周期等;

2)续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续建计划、入场施工安排、预期完工时间、园林绿化建设、拟合作的工程施工公司以及对杜绝二次烂尾的承诺,并要保障施工安全等;

3)经营方案;

4)其他有利于项目建设竣工的方案。

另外,意向投资人还应承诺在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工程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或政府指定账户,否则管理人将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特别提醒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项目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3.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恒强置业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等。

4.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时间或金额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阜新恒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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