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822破20号公告

(2023)浙0822破20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4 公 开 人:常山县鸿运化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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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


2023年11月8日常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常山县鸿运化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15日指定浙江天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应履行接管印章、营业执照的职责,但管理人未能够接管到该公司的任何印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特此声明上述印章、证照自公告之日起全部作废。

 

常山县鸿运化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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