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祥之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昆山市祥之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3-03 公 开 人:昆山市祥之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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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祥之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5)祥之源破管字第4

各位债权人:

2025228日,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昆山市祥之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安信分所担任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25414日前向昆山市祥之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邮寄及现场申报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郑和中路319号东亭大厦18楼,破产管理业务部,丁乾18962601930。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429日上午召开,开会方式等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昆山市祥之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3

附件

2.债权申报指引_祥之源.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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