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27 公 开 人: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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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各位职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2023)辽0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卢建为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债务人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和确认,现将职工债权公示如下:

一、职工债权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职工债权仅涉及欠付的职工工资。

二、职工债权确认情况

目前管理人予以确认的职工债权人数为2人,即卫东民和景晓凡,确认职工债权数额合计265,692.93元。

对于已离职的6名职工(魏巍、赵俊、王越、王晔、徐锦前、张依桐),管理人经调查后对其职工债权不予确认。

三、公示方式与公示期间

管理人于2024年11月27日将《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详见附表),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管理人公众号“辽宁同文律师事务所”进行公示;同时管理人将公示内容分别发送至债务人的各位职工;公示期截至2024年12月27日。

四、职工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职工对《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即2024年12日27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管理人在收到异议后将对其职工债权进行复核,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内容无异议。

五、职工需向管理人提供收款信息

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分配效率,若职工未向管理人提供中国银行卡号(并写明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收款信息需要变更,请尽快向管理人提供。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3308

管理人电话:15712334544

特此公示。

 

 

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附表:

沈阳五爱保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数额(元)

1

卫东民

226,544.58

2

景晓凡

39,148.35

/

合计

265,6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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