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382破45号公告

(2025)苏0382破45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31 公 开 人: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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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9-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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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苏0382破45号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安徽省致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已于2025721日裁定受理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江苏彭嘉律师事务所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5日前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路弘辉大厦十楼联系:史利杰 联系方式:18952176928)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按时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2025年9月16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届时各债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代理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准时参加。

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当配合邳州恒沣隆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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