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7 公 开 人:张家口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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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楼惠人 联系方式: 1383139697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2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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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4日,张北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张家口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公司”)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930日指定河北鼎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天宇公司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天宇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重整成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管理人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具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括

(一)基本情况

天宇公司成立于20071212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2669092269H,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拥军,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永春南大街天宇大酒店B段商业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二)主要资产情况

天宇公司不动产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证证号:张国用(2012)0442, 土地使用权人:张家口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于张北县永春南街西侧,兴石路北侧;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49334.00平方米;终止日期:20490525日。

土地使用证证号:张国用(2012)0443, 土地使用权人:张家口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于永春南街西侧,兴石路北侧;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17333.00平方米;终止日期:商业:20490524日;住宅:2079524日。

在上述土地上建有住宅楼1#2#3#5#A商业楼、B商业楼、C商业楼、D商业楼及酒店楼、餐饮楼、洗浴楼和游泳馆。其中,1#2#住宅楼现已交付使用;3#住宅、商业楼有部分房屋已经抵顶;3#5#住宅楼和B商业楼、C商业楼、D商业楼部分设施不全,水电暖未通;酒店楼、餐饮楼、洗浴楼基本处于主体完工或以下状态;游泳馆框架结构完成;整体院面平整、铺贴、绿化等配套工作未实施。

另有约19亩土地未开发利用。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5324日,管理人共收到债权人申报105笔债权,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管理人认为成立的共42户,初步认定总额为人民币265997028.32元。管理人认为暂缓确认的共7户,申报总额为人民币81403792.88元。税收债权共1户,总额需后续确定。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四)重整可行性分析

天宇公司名下拥有酒店及多处在建工程,尚有空地一处,仍具备较强的资产盘活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二、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与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知

1、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本招募公告所列天宇公司的有关情况仅供投资人参考,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具体应以各投资人尽职调查自行认定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自主判断。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报名条件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重整计划规定的费用和债务,并有足够资金支持天宇公司重整后的建设运营。

3、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投资的各主体均满足上述三项规定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54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2、提交的《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简介;

2)战略合作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参与重整的优势、拟参与重整的方式、债务人恢复经营和发展方案等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联系人身份证;

5)联系人授权委托书。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3、报名地点、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邮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国际五金机电城4号楼603,河北鼎诺律师事务所;

2)联系方式:楼律师:13831396971;高律师:13472393412

(二)报名保证金

1、缴纳期限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当在报名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方为有效报名。

2、报名保证金金额的缴纳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张家口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305016786080000214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北站支行

3、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申请退出报名的,报名保证金于报名期限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2)意向投资人既未申请退出报名退出,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重整方案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报名保证金。

3)待意向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须支付3000万元履约保证金。若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导致重整失败的,或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不能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重整投资款或不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联系方式

管理人:河北鼎诺律师事务所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国际五金机电城4号楼603-606

联系人:楼律师:13831396971;高律师:13472393412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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