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通知书

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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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催缴通知书

2025)精宏破管字第10号

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陈军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2025)闽01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对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6日作出(2025)闽0181破28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从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企业档案显示:

作为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出资时间为20391231日前。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您上述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现通知您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缴费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1#楼610。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岀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的,您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福州市精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8日

 

 

 

附件:

1、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敏 15805940963,刘慧玲 13665040052

管理人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1#楼610

2、2025)闽01破申53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3、2025)闽0181破28号《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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