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30 公 开 人: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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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3年8月4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破5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对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8月4日作出(2023)沪03破555号决定书,指定上海瑾之润申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依法履行职务,向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债务人所欠付的职工债权情况,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止管理人调查到的职工债权人共计7户,合计职工债权金额为196,310.06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对此调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职工债权表》)

职工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劳动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书面异议请邮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997室上海瑾之润申达律师事务所。收件人:何静律师,电话:18917358503。

    特此公示。

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30 

 

附件:飞流九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职工债权表

序号

债权人

认定金额(元)

1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闵行分中心

10,023.69

2

问磊

22,823.45

3

陈慧

64,035.78

4

范曾杰

21,337.18

5

周勇杰

32,518.57

6

彭伊潮

43,151.39

7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20

 

小计

196,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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