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四)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四)

公开时间:2024-12-13 公 开 人: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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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四)

一、职工债权审查过程

管理人依法接管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创公司”或“债务人”)后债务人职工债权进行审查核实,并分别于2023417日、2023127日、20241114日对东创公司职工债权进行公示。

自职工债权公示后,管理人又接收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东创公司住房公积金欠缴材料。经管理人审查后,将职工债权作以下更正。

二、职工债权更正情况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将更正的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更正表(三)》)。公示期至20241218

另外,管理人将此前已公示职工债权重新汇总整理(具体详见附件《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汇总表(含已更正)》)

三、公示期及异议程序

如债权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A25楼;联系电话:189660163950571-85151276;联系人殷律师、王律师)。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以更正的决定;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审查更正表(三)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东创-职工债权公示(四)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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