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0 公 开 人: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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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2025)粤0105强清3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9日作出(2024)粤0105清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精学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8日作出(2025)粤0105强清3号《指定清算组成员决定书》指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为梁承雍。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承担移交账册、资产等法定义务;怠于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1楼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梁承雍/13712948243,徐敏/15625098463。

 

广州市海珠区精锐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年9月10日


附件

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指定清算组成员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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