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0-03-12 公 开 人: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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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03-30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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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9126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11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1212日作出(2019)辽01127-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为管理人。现就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相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会议时间及开会模式

由于疫情原因,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维护广大债权人切身利益,原根据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20191216日作出的(201901127号之三通知书,定于2020330900分在沈阳市天文酒店召开的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改为2020330900分采用网络会议模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可提前下载钉钉APP,通过申报债权时指定的手机号码绑定钉钉账户并进入“辽宁融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直播群”。相关会议文件将于2020322日上传至群文件,各位债权人可以提前查看。网络投票通道将于会议时开启,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会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已经委托代理人的债权人如需变更代理人,请于20203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新的代理人委托手续。

二、会议流程

1、请各位债权人于即日起至2020319日前通过扫描钉钉群“辽宁融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直播群”二维码进入该群。钉钉群二维码、注册钉钉及参加会议图文教程将发送至管理人公众号“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请各位债权人及时加入钉钉群并关注公众号,获得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详细信息,确保依法行使权利。

2、管理人将于2020322日将会议须知、会议议程及各项议案等全部会议文件发送至钉钉群文件、公众号及债权申报时预留的邮箱,债权人可在会前提前查看会议文件。

3、管理人将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即2020330日上午830分,在直播钉钉群内发送签到链接,请各位债权人准时上线并签到。

42020330日上午900分,管理人将在直播钉钉群内发布直播,宣读会议文件及相关议案。

5、需要表决的议案宣读完毕后,管理人将在群消息发布投票链接,请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票。投票教程请关注管理人公众号获取。

6、会议预留投票截止时间为30分钟,管理人将在投票截止后,将表决结果首先在钉钉群内公布,一债会后将发送至微信公众号、债权人预留邮箱,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查收。

7、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在钉钉群文件中发布《债权核查意见表》,债权人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债权核查意见表》,并在《债权核查意见表》上签字,如有异议,在表后附异议说明及证据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三日之内邮寄给管理人。

8、本次会议将邀请两位债权人代表作为监票人,由监票人在会议表决结果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9、债权人会议结束后,债权人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管理人工作人员会及时回复。

 

三、风险告知及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的权利。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或未准时上线签到导致无法进行投票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的权利。

 

 

 

 

 

辽宁融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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