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9-27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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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快捷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一)的公示

快管发字[2024]0014

深圳市快捷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1231日依法受理深圳市快捷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粤038号】,并于2024131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深圳市快捷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截至202465日,管理人共确认职工债权94家,最终确认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8880984.5元。管理人根据《中华人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作《深圳市快捷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并于202465日予以公示。

职工债权清单公示后,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因补充向4名员工支付欠薪垫付款而向管理人补充申报社保债权79103元,即相应的4家职工债权人之债权应当予以调整。管理人据此制作《深圳市快捷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一)》,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1382748021813828704810,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3层。

需要说明的是,经过此次调整,最终确认职工债权总额由人民币8880984.5元,调减为8801881.50元。

特此公示!

深圳市快捷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927


附件

014【快捷舰】关于职工债权公示(一)的公示及职工债权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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