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兆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漳浦县兆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15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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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闽06破18号

本院根据颜启勇的申请,裁定受理漳浦县兆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漳浦县兆丰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10月17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47号西洋坪商厦9层;邮政编码:363000;联系人:郑小兵、高玮骏;联系电话:郑18350860939、高17720906965)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漳浦县兆丰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漳浦县兆丰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1020900分整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审判庭(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还应当遵守本院关于新冠疫情的防疫防控要求,进入法院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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