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皖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权利人申请 行使取回权调查情况的公示

颍上县皖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权利人申请 行使取回权调查情况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12 公 开 人:颍上县皖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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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皖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权利人申请

行使取回权调查情况的公示

颍上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4)皖1226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颍上县皖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兴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担任颍上县皖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后于2024年7月18日,裁定终止皖兴公司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皖兴公司破产。   

2025年6月11日,王二勇向管理人提交取回权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取回其放置于皖兴公司厂区内一套南方聚才螺杆式压缩机(附照片)。管理人核查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后,查明情况如下:

2023年8月11日,王二勇与皖兴公司法定代表人达成口头协议后将其一套南方聚才螺杆式压缩机放置于皖兴公司厂区内试用,现申请人王二勇特向管理人申请取回该套南方聚才螺杆式压缩机。

为更好地查明事实,防止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管理人现将上述调查情况于皖兴公司厂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网址: https://pccz.court.gov.cn)进行公示,供全体债权人、破产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等进行查询,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公示期间,如相关权利人对上述取回权行使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未提出,或提出异议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的,则视为对王二勇行使上述取回权无异议。

公示期满,相关权利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异议不成立的,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同意王二勇行使取回权,取回上述一套南方聚才螺杆式压缩机。

管理人联系人:李楠,联系方式:17557066656。联系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东方花苑310室。

特此公告

 

颍上县皖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12日

附:一套南方聚才螺杆式压缩机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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