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丁丁阳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武汉丁丁阳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5 公 开 人:武汉丁丁阳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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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可简称为武汉市中院)作出(2024)鄂01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丁丁阳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为丁丁阳光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7月8日,武汉市中院作出(2024)鄂01破1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丁丁阳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可简称为管理人)

因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管理人拟聘请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丁丁阳光公司进行审计工作,具体遴选方案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丁丁阳光公司成立于20166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MA4KMRXA8P法定代表人为范俊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地球空间产业基地Ⅱ区(6期)A-4201206号(一址多照)”,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广告的发布、制作;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会议会展服务;教学系统软件的开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网络设备、图书的批发兼零售;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工作目标

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逐项核实确认,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审计,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

三、工作范围与内容

一)工作范

本次审计范围为债务人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以下简称破产基准日,即2024628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以及法律法规管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专项审计。

二)工作内

1.协助管理人做好对债务人接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

2.梳理截至破产基准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人对外享有的债权,并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3.针对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每笔申报的债权出具单独的见;

4.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5.协助管理人制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6.协助债务人或管理人处理纳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税务宜;

7.针对债务人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出项审计报告如需要)

8.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的内容,按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需要)

9.按管理人要求按期出具丁丁阳光公司的破产基准日审计报告;

10.按管理人要求按期出具丁丁阳光公司破产清算/重整终结审计报告;

11.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管理人履行职务的行为出具专审计报告(如需要);

12.对于特殊事项(具体内容未来在协议中进行细化),及时向管理人进行报告

13.对于特殊事项(具体内容未来在协议中进行细化),查核实并出具专项意见或专项审计报告;

1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或前往法院汇报工作

15.管理人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审计机构一经选定,须组织工作人员管理人要求的时间点开展工作

二)审计工作须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应提前书面提出延期,并充分阐述理由

)审计机构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执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按照管理人的要求逐项核实、实重点事项。

五、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2.具备从事审计业务的资质

3.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行政处罚记录。

二)联合体遴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机构需向管理人提交申材料。申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交)

2.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参与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交)

3.报价方案。必须提交)

4.工作计划与方案。(必须提交)

5.项目组成员名单、简要情况介绍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交)

6.承诺书。至少应包括: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参选和工作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管理人法院做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行政处罚记录等。(必须提交)

7.项目经验与业绩证明推荐提交,非必须)

8.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非必须)。

七、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724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后截止时间

(二)受理方式

鉴于项目实际情况,请参机构向管理人邮箱发送参所需提交的文件并邮寄两份原件至管理人处电子文件须为用印后的扫描件,否则管理人有权文件为无效申报文件。

  人:律师

联系方式:18971010126

   箱:1249119083@qq.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汉街国际总部C23层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八、遴选原则与遴选方式

一)遴选原则

综合考虑参与遴选审计机构的报价(含总价和支付方式)、工作方案、专业能力、相关业务经验等予以确定。

(二)遴选方式

1.本次遴选采取书面材料评定的方式进行,如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将增加现场或线上竞争性谈判的流程,具体时间和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管理人将综考量参选机构的专业能力、服务方案、报价相关业务经验等因素,选定一家中选机构;当参选机构仅有一家时,管理人将进行补充遴选。

3.管理人有权要求参选机构二次报价

4.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最终的选定情况。

、说明

一)管理人公开聘请审计机构的事宜已向武汉市中院报告。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武汉市中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参评机构如需了解相关信息,可以致电管理人或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申请。

)参评机构若需要相关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向管理人申请,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书。

五)参评机构有权在提交申请资料前到现场查看情况,但需要至少提前一日告知管理人。

(六)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丁丁阳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武汉丁丁阳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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