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未受领破产财 产分配公告

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未受领破产财 产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07 公 开 人: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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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未受领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因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乙炔”或“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宣威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宣威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6日作出(2019)云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云维乙炔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0)云0381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3年8月11日,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2023年8月18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出具(2020)云0381破1号之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执行。

在执行《分配方案》过程中,经管理人通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云维乙炔债权人宣威市格宜镇绿荫塘采石场、烟台祥平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昆明安盛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仍未向管理人提供收款账户信息确认书等资料,致使其应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无法进行实际分配,故请上述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即2025年3月1日前)向管理人提供相关资料,并受领相应分配款。

如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即2025年3月1日前)仍有债权人未受领分配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将其在执行《分配方案》过程中未受领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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