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管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书

关于接管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3-07-10 公 开 人: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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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管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书

                        2023)东秀强清字第7

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626日作出2023)粤01清申49《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国威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秀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74日作出(2023)粤01强清48-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将依法接管贵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请贵司于2023714日前将贵司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详见“移交清单附表”)移交清算组接管。清算组接管之前,贵司应保护好财产,不得非法处理账册、文书、数据、印章和证照,不得隐匿、私分、无偿转让、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贵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前不得擅离职守或实施妨害强制清算的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广州东秀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附:

移交清单附表一份;

注:如附表中所列相关材料不能移交的,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书面说明或提供有关证据线索予以明确,以便清算组向有关人员追索,拒绝移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理。

 

 

清算组联系方式:

负责人:吴昊律师  手机:13808814777    传真:020-38870222

联系人:王怡律师  手机:13826100590

        李国财律师 手机:13560124605

        王肯律师  手机:1361231250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层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移交清单附表:

公司行政管理事务

公司印章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党委章、工会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专用章、银行印鉴等印章(移交时清算组将对移交的印章进行开角前、后的印模备案)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公司的各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资质、商标证、专利证等所有证件)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章程、股东名册、高管名册、出资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资料移交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现场财物看管人员(如有)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其他行政事务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财务管理事务

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白条等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银行印鉴及全部账号、操作密码、及用高管或出纳名义开立的供公司使用的账号及密码等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公司的总账、明细账、分类账、日记账、凭证、报表、说明、批复、审计、评估等资料等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公司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IC卡及操作密码

网上报税系统用户名及密码、财务软件用户名及密码,计算机、票据打印机、扫描机、复印机等财务专用设备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公司(所有、借用、租赁、加工等)的动产

公司内存货、固定资产;不动产(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实物财产及其权利凭证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件资料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知识产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公司各分支机构银行印鉴章及财务资料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其他财务资料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其他事务

与本案有关的其他财产及资料或应说明的事务等

若无法移交的请书面说明原因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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