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6 公 开 人: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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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韩新明 联系方式: 13905316882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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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帝华、齐天破管字第1号

20244月30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11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华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帝华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4年5月24日,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115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天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指定齐天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4年8月6日,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115破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帝华公司和齐天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实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为顺利推进帝华、齐天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程序,维护债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帝华、齐天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促成帝华、齐天开发项目的复工、续建、交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公开引入重整投资人,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采取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为使投资人了解帝华、齐天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披露内容不承担任何承诺或保证责任,不作为投资建议。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如需查阅债务人财务审计、评估以及债权申报、经营信息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报名承诺书》,缴纳意向保证金之后进行。管理人在本公告中披露的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3.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并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帝华、齐天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简介

帝华公司于2010年6月9日在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5537284133,法定代表人张宁;注册资本21000万元,股东河北帝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000万元,持股比例52.38%;股东李在明出资9460万元,持股比例45.05%;股东盈河出资540万元,持股比例2.57%;住所地济阳区济北开发区银河路东汇鑫路西;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齐天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在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5MA3C59B3XQ,法定代表人张宁;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河北帝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66.67%;股东李在明出资950万元,持股比例31.66%;张宁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1.67%;住所地济阳区回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425房间;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情况

1.开发项目情况

1)帝华公司北岸新城项目

北岸新城项目划分为A、B、C、D四个区,具体如下:

①A区幸福苑项目

A区幸福苑项目位于济阳区银河路东、汇鑫路西、永康街北、B区富贵苑以南,物业类型为住宅,共10栋,2940户,其中9号、10号、11号三栋保交楼项目尚未交付。目前,未售住宅3套,建筑面积278.44平方米;未售储藏室9套,建筑面积88.79平方米;未售车位1063处。该项目坐落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济阳国用(2010)第064号,面积:98154.70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业用地28454.70平方米)。

②B区富贵苑项目

B区富贵苑项目位于济阳区银河路东、汇鑫路西、闻韶街南、A区幸福苑北,物业类型为住宅,共12栋,1074户,目前主体均已完工。其中:未售住宅422套,建筑面积68246.77平方米;未售储藏室404套,建筑面积6724.25平方米;未售商业27套,建筑面积3784.26平方米;不可售商业25套,建筑面积5184.70平方米,用途主要为人防、非营利性公共设施等。地下车位规划数量共计3563处,未售2938处,目前尚未建成。该项目坐落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济阳国用(2010)第066号,面积:96131.30平方米(其中包括中小学用地33800平方米)。

该项目除B7号楼外,该宗土地及在建工程均已抵押给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济阳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③C区书香苑项目

C区书香苑项目位于济阳区银河路东、汇鑫路西、闻韶街北、新元大街南,物业类型为住宅,共27栋,3903户,已于2018年竣工并交付。目前,未售住宅18套,建筑面积2108.73平方米;未售商铺1套,建筑面积54.57平方米;未售储藏室3套,建筑面积31.93平方米,未售车位744处。

该项目占用三宗土地,权证编号分别为济阳国用(2010)第118号、济阳国用(2010)第065号、济阳国用(2010)第119号,面积分别为65591.90平方米、59100.20平方米、55649.90平方米。

④D区如意苑项目

D区如意苑项目位于济阳区汇鑫路东、永安路西、永康街北,物业类型为住宅,共2栋,340户,已分别于2022年、2023年竣工并交付。目前,未售商铺3套,建筑面积233.96平方米;未售储藏室2套,建筑面积17.42平方米;未售车位54处。该项目坐落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济阳国用(2014)第037号,面积:9473.00平方米。

2)帝华公司鸿府公馆项目

帝华公司鸿府公馆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围子山路4688号,物业类型为商住楼,共4栋,2018年6-7月份竣工,用途为商业、商务办公,商品房已全部出售。目前,地下一层未售停车位77处,地下二层未售停车位11处,共计88处。

3)帝华公司商务中心项目

帝华公司商务中心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片区,省煤田地质局西侧、经十路北侧,规划总建筑面积113075.29平方米,包括3幢主楼及其配套的换热站、地下车库,1#楼、3#楼地上总层数3层;2#楼地上总层数33层,其中A座33层,B座21层,C座11层。该项目坐落土地使用权产权证编号:鲁(201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43900号,用途:商务金融,面积:18207.00平方米。该宗土地已抵押给威海银行济南分行以及济南东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前,该工程项目已完成土方开挖和桩基础施工,垫层施工接近完成。

4)齐天公司城市先锋项目

齐天公司城市先锋项目位于济阳区回河街道G220东、兴河街南,占地面积58624平方米,共12栋,1192户。目前,未售住宅19套,建筑面积2188.42平方米;未售储藏室17套,建筑面积412.88平方米;未售商业7套,建筑面积10007.12平方米;不可售商业5套,建筑面积6255.42平方米,用途主要为综合百货商店、家具商店、综合食品店、灯饰商店及便利店;地下车位规划数量共计2206处,未售1447处,目前正在建设;开发建设幼儿园1个,目前主体已完工。该项目坐落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鲁(2017)不动产权第0008374号,面积58624平方米。

该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均已抵押给济阳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其他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财务资料及现场盘点,目前存有固定资产415台/套,主要包括空调、电脑、打印机以及办公家具等。

(三)项目续建资金预估

经造价机构初步测算,帝华北岸新城项目后续续建资金约为6.58亿元,投资人根据与管理人约定的内容完成续建项目。

(四)项目区位优势及投资价值

帝华北岸新城项目,位于济南市济北开发区,毗邻220国道,随着济南“北跨”发展战略的推进,“两路两桥”的建设使用,济北新区将与济南市融为一体,将成为济南市的现代化新城区,其区位优势更加明显,发展空间和潜力更加广阔。项目辐射几百米范围内集中了济北行政中心与政治文化休闲中心,济北开发区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济北小学,济北中学,济北公园,以及济南市最大的生态湿地公园-澄波湖,生态环境优越。

齐天城市先锋项目,位于济阳县回河街道G220东、兴河街南,占地面积58624平方米,为地上总层数18层、地下2-3层的高层住宅小区,周边完善配套了集幼儿园、小学、中学于一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以及数十家百货超市、大型购物广场的生活配套设施。

经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北岸新城和城市先锋两项目未售房产建成交付状态下的价值约为7.5亿元,去化难度由投资人自行考察。

后续,管理人将进一步查明帝华、齐天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调整。管理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或有债权,即存在最终确定的负债规模出现变化。

重整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等详细情况,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或具有同等实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稳健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近三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4.意向投资人的要求和承诺:

1)按照管理人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交续建交房和债务清偿的可行性方案;

2)按照管理人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3)在本招募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对自管理人处取得或自行调取的有关帝华、齐天公司的全部资料、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不当使用或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任何有关帝华、齐天公司的资料、信息等,给帝华、齐天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由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意向投资人在开展工作期间,应当按照相关专业机构从事同类型工作所要求的专业标准和规范履行职责;

5)意向投资人在开展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

6)意向投资人开展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管理人的指导和法院的监督;

7)法院、管理人认为基于帝华、齐天公司重整的需要应当由意向投资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招募流程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8日17:00止。

报名地点:济阳区济北开发区汇鑫路东帝华公司办公楼203室(帝华书香苑东门对过);

联系方式:张律师15866777606、陈经理13583116711;管理人邮箱475484047@qq.com。

2)报名材料

①主体材料: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及修正案;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受托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

③资信证明:2021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法人提供)、审计报告(如有)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④报名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资金来源等。

⑤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原件除外)或签字,报名材料为复印件的,在报名时,应提供原件审核。报名材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提供材料清单(签字盖章),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报名人名称+招募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2.资格确定

1)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组织形式审查,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资人发送入围通知。资料如有欠缺,管理人将向其发送补充材料的通知,报名人应当于报名截止日之前补充完毕报名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按需补充材料的,债务人及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2)意向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入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按期支付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未缴纳或逾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退出报名。保证金应当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86611749101421030147          

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阳支

注意:

请在填写银行单据或备注信息时,注明投资人单位全称/姓名意向保证金”字样。

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意向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如意向投资人通过管理人综合论证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则意向保证金转为后续重整资金的一部分;如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则管理人在其未能成为重整投资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意向保证金无息返还。

④管理人通过综合论证确定了重整投资人后,而该意向投资人反悔的,该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3)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将在管理人配合下开展相关重整投资调查工作,调查期限为30(如需延长,应当经管理人同意),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期满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投资对价及支付时间、债权清偿方案、续建及交工方案等。

4)重整投资人资格的确定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组织评审,评审将根据投资对价的金额、债权清偿的比例和时间、续建及交工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以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5)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内容将根据本公告和重整投资人提供的重整投资方案确定。

管理人将根据帝华、齐天公司的具体情况、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等制作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后,由管理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并实施。如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将意向保证金无息返还意向投资人。

、招募计划中止撤回或延长

如出现影响帝华、齐天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或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工作,或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交纳投资保证金期限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限,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供管理人沟通、接洽意向投资人之用途,不构成投资债务人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列信息及相关数据均为阶段性调查和评估数据,并非最终结论,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对应资产以其现状为准,不作为管理人及债务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作为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替代性文件,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4.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5.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六、招募公告附件

附件1:招募报名意向书(范本)

附件2:报名承诺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附件4:授权委托书(范本)

特此公告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

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824

 

 

 

 

 

附件 1

招募报名意向书(范本)

仅供参考,请报名参与者根据实际情况准备,但不得少于下述信息)

 

一、企业名称及基本情况

包括并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资金来源等……

二、财务状况

截止      日,本公司/本企业资产总额   亿元,净资产为   亿元。

三、通讯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四、投资意向

本企业/合伙同意并自愿参与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并承诺接受《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中的相关安排。

五、退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意向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二〇二四年      

 

附件2:

报名承诺书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发布的《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投资人名称)承诺:

一、我方符合贵方发布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各项招募报名条件。

二、我方自愿参与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和遴选,已经获得我方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三、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四、我方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

五、我方承诺对尽职调查阶段知悉的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六、我方承诺对招募公告中的风险提示内容已经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愿接受招募公告确定的原则处理招募过程中的不确定事宜。

七、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同意被废除谈判资格或中选资格

、若我方最终被确定为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投资人,我方将全面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本报名承诺书自我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

                             意向投资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四年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在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

 

 

 

意向投资人(盖章):

二〇二四年     

 

 

 

 

 

 

 

 

 

 

 

 

 

 

附件4

授权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人就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本案投资人招募工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向本案管理人报名参加意向投资人招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并处理其他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

2.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本案中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资料;

3.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受托人在本案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处理的所有相关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二〇二四年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


附件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_20240826093147.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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