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7-30 公 开 人: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778次
  • 打印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全体职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的申请于2024627日裁定受理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74日指定重庆峡阳律师事务所为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

因公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管理人决定自2024730日起解除与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全体在职职工(已解除劳动关系或事实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留守人员除外)的劳动关系以及与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务关系。管理人将依法调查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欠付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涉及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职工或返聘退休人员应将属于公司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移交给管理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巫山县宏盛建筑工程公司

2024730

 


附件

解除劳动公告2024-07-30 21.20.51.pdf 下载
解除劳动公告2024-07-30 21.20.51.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