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一案-重整计划表决结果公示

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一案-重整计划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1-01-18 公 开 人:新疆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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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


各债权人:

2021年1月15日,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非现场的表决方式。破产管理人于2021年1月8日将《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上传至优破案系统供各债权人知悉,截止到2021年1月15日14时,参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席表决的债权人共计105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出资人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出资人中,共有3家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出资人人数的100%,其代表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100%。

故《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经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2、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6家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有表决权总额的100%。

故《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经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组表决通过。

3、职工债权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的债权人中,共有27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有表决权总额的100%。

故《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经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

4、税收债权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1家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100%,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有表决权总额的100%。

故《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经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

5、普通债权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58家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5.29%,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83,027,126.39元,占出席债权人总额(498,948,106.33元)的76.77%。

故《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经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

综上,《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由出席会议的各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或出资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或出资额)占各组有表决权债权总额(或出资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八十四条、八十五条的规定,《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重整计划(草案)》顺利通过,管理人依法予以公示。  

       

                                   喀什中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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