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3 公 开 人: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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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竞男 联系方式: 1775510662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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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太和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作出(2024)皖122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下称“昊天商砼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5日作出(2024)皖1222破13号《决定书》,决定指定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为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4年9月11日,太和县人民法院裁定:自2024年9月11日起对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进行重整。为推进重整工作,现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昊天商砼公司成立于20158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23552114809;住所地:太和县大新镇集东头路北侧;法定代表人:张琪;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000万元;营业期限:2015-08-25 至 2035-08-24;经营范围:商用混凝土加工与销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昊天商砼公司现股东及出资情况为:股东邹勇持股34%,认缴出资额680万元;股东张琪持股比例33%,认缴出资额660万元;股东郭玉华持股比例33%,认缴出资额660万元

(二)资产情况

经股东邹勇反馈,昊天商砼公司在原经营地点太和县大新镇徐寨加油站斜对面租赁的土地上自建了厂房,该厂房内现存有变压器、地泵、加油机油罐等部分固定设施。昊天商砼公司资产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调及现场勘察为准

(三)债务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及债权人申报情况,昊天商砼公司截至2024年9月8日,总负债为1592081.77元(其中包括劣后债275202.47元),尚有存疑债权申报总额为914604.91元。最终的债权确认情况以法院裁定为准。

二、招募和遴选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的目的在于引入具有优质产业、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由投资人为公司提供产业及资金等方面支持:一是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升级,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个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可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昊天商砼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昊天商砼公司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报名参加招募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支出等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本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昊天商砼公司的状况有初步了解,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所披露的信息未必完整地描述昊天商砼公司资产和债务的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

(三)本招募公告不具备破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为意向投资人提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之外尚可能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按昊天商砼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承担所有风险。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本公告发布后,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报名,填写和提交报名表;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下午5时止。

(二)报名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国泰路交口向西300米巷内管理人办公室。联系律师:刘律师 17755106621。

(三)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后,可以对昊天商砼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予以配合。尽职调查以三个工作日为限,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尽调完成后,意向投资人须在2024年9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缴纳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汇入管理人银行账户。

最终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遴选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根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结合昊天商砼公司的资产、破产债权、破产费用等具体情况,在报告太和县人民法院审查后,遴选本案的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

(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及投资机构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段前来接洽、咨询、投资。

 

特此公告。

 

太和县昊天商砼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月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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