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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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利川 联系方式: 1383335558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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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5日作出(2025)冀0791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鸿公司或债务人)进行破产重整。2025年3月4日作出(2025)冀0791破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润鸿公司清算组担任润鸿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重整成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本次招募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投资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

6.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润鸿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9日,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5544750323;注册资本:陆亿贰仟贰佰柒拾伍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张淑燕;住所地:张家口高新区纬三路朝阳大街17#锦秀园1#楼底商;营业期限:2010年4月29日至2060年4月30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土地收储服务;棚户建筑。

(二)项目简介

润鸿公司开发建设的凤凰城项目位于张家口市经开区中心部位,原老鸦庄区域,北至市长城西大街,南至朝阳西大街,东临明珠西路,西临东泽路。

项目占地总面积297012.27平方米,测绘总建筑面积987324.60平方米。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

一期项目总占地88852.19平方米,其中:其他商服用地8885平方米,住宅用地79967.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9460.55平方米,其中:住宅22幢,共计1840套,住宅建筑面积185430.05平方米;配套地下室共计84套,建筑面积21640.32平方米;商业用房共计160套,建筑面积21244.91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2994.2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151平方米,共计261个车位。

二期项目总占地86243.33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59291.50平方米,批发零售用地26951.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9096.14平方米,其中:住宅16幢,共计989套,住宅建筑面积152806.53平方米,配套地下室923套,建筑面积15293.62平方米;商业用房共计510套,建筑面积67190.29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7897.6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1457.22平方米,临建办公楼建筑面积865.38平方米;地下车库1#(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0914.51平方米;地下车库2#、3#建筑面积共计42670.97平方米,共计1101个车位。

三期项目总占地面积121916.75平方米,其中:住宿餐饮用地9871.69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104202.06平方米,批发零售用地7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767.91平方米,其中:住宅30幢,共计1995套,建筑面积259967.89平方米;住宅配套地下室共计695套,建筑面积13565.33平方米;商业共计94套,建筑面积21464.44平方米;商业配套地下室共计2套,建筑面积1863.27平方米;公寓3幢,共计414套,建筑面积37533.1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24942.63平方米;地下车库Ⅰ段至Ⅲ段建筑面积共计79431.25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Ⅱ段建筑面积来源于测绘报告,地下车库Ⅰ段、Ⅲ段无测绘报告建筑面积来源于CAD施工图),共计2117个车位。

(三)负债情况

目前,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471,587.42万元,另有55户待定债权申报总额94,198.37万元,原因:正在进行工程审计及一债会前申报陆续补充证据材料,最终负债情况以管理人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招募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一)、(二)项设定的资格条件。

(四)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五)管理人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一)报名期限

报名起止时间: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2025年8月20日止。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应提交章程、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以及有权决策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4.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6.承诺书: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及最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截图)、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同意对知悉的润鸿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意向投资人拟联合其他主体联合投资或拟成立公司投资项目的,应向管理人作出专项说明,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联合体协议和委托文件,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管理人处。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联系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新华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13131311283

联系邮箱:fenghuangcheng0528@163.com

五、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一)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大写:壹仟万元)至管理人账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将无法参与本案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前应当与管理人确认账户信息。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为20日,自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完成《保密协议》或缴纳报名保证金之日起算。通过初步筛选并按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且签署完成《保密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润鸿公司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20日内全部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管理人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方案中应体现意向投资人的意志和授权。(例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在投资方案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遴选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就投资款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具体投资方案以及重整相关事项,与管理人进行磋商。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管理人及主要利益相关人有权根据其投资方案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意向投资人。若确定其为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意向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为一家以上的,管理人及主要利益相关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报名的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意向投资人。投资人需按照管理人发布的遴选文件制定投资方案并参加遴选,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意向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未被管理人确定为正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权利。

六、报名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

(二)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开户行:河北银行张家口永兴街支行

账号: 1003 1200 000939

(三)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报名保证金为参与投资、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要求退还报名资料、保证金或未按时提交投资方案等行为的,均视为自愿选择退出投资。自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5.管理人遴选确定投资人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管理人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附件四: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一:投资意向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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