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源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清算案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广西金源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清算案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3 公 开 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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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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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源镍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清算案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0812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阳中院”)根据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依法作出(2020)川06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金源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源”)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0)川062-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广西金源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因广西金源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重整期间历经三轮公开招募程序仍未能招募到适格的重整投资人,已明显缺乏通过重整程序挽救的可能性,经管理人申请,2025422日德阳中院作出(2020)川062-2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广西金源破产。

德阳中院定于2025610日上午1000分,召开广西金源破产重整转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届时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同时,因本案持续时间较长,债权人、代理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联系管理人并根据要求提交变更材料。

特此公告。

 

 

广西金源镍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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