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4 公 开 人: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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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

 

武汉市级人民法院于20240123作出(2024)鄂01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2024年10月11日宣告破产。2024年12月9日,管理人对第一次分配执行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2024年12月2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4)鄂01破2号之五号裁定书确认无异议债权。现管理人依据《破产法》之规定进行第一次分配。

一: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为现金2127162.2元,具体分配数额如下表:

序号

姓名或名称

分配额(元)

债权性质

备注

1

唐德记

2880

共益债

 

2

邢晗

54753.62

职工债权

 

3

江俊

53970.11

职工债权

 

4

杨忠

62996.03

职工债权

 

5

张柳意

62922.21

职工债权

 

6

黄敏

68509.15

职工债权

 

7

牟丽娜

46293.38

职工债权

 

8

徐杰

68748.07

职工债权

 

9

孙巍

158480.47

职工债权

 

10

黄利涛

87388.24

职工债权

 

11

宋义恒

68301.18

职工债权

 

12

徐波

83225.57

职工债权

 

13

徐碧玉

76804.29

职工债权

 

14

汤祥元

87236.41

职工债权

 

15

邓文安

204204

职工债权

 

16

乔志

99183.94

职工债权

 

17

徐永旭

96543.52

职工债权

 

18

金明康

33617.12

职工债权

 

19

范艳琴

97438.95

职工债权

 

20

袁丹

97253.73

职工债权

 

21

黄伟

102391.68

职工债权

 

22

刘保国

117171.36

职工债权

 

23

陈丑春

82222.16

职工债权

 

24

危勇

195785.89

职工债权

 

2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8841.12

职工债权

 

合计

2127162.2

 

 

二、本次分配自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开始,管理人将依据上表所列顺序进行,请各职工债权人依据上表顺序自行前往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2楼办理手续,并领取款项。因管理人账号设有支付限额,每天累计支付超过50万的部分的轮候第二天分配,请各职工债权人自行计算或联系管理人(韦律师:13100605064)确定自己的领款时间。

三、参与本次分配的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破产案件分配款收款账号确认书、签许职工债权确认书及收条后便可领取分配款。

四、住房公积金由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据管理人提供的明细分配到债权人公积金账号。

 

 

武汉晨鸣乾能热电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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