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豪力海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北京豪力海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25-06-11 公 开 人:北京豪力海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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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1清申1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豪力海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6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01强清13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罗娟为清算组负责人。

一、债权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材料,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身份及债权证明材料。申报债权应通过现场/邮寄(关于提供身份证原件问题:选择邮寄申报材料的债权人无需寄送身份证原件,仅需邮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的债权人则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文件:

包括:《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申报人可以另行附页向清算组提交《债权申报书》具体说明申报的债权。

2、身份证明文件:

申报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报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人应当携带证据原件及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现场申报/邮寄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基础文件(合同、协议、欠条等);

2)债权人的支付凭证(履行合同的证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等);

3)债权人请求偿债的证明(催收记录等);

4)担保文件、担保登记证明(担保合同、他项权证等);

5)债务人已偿还部分债务的证明;

6)法院、仲裁机构文书(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确认的生效的裁判文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书、执行裁定书等)。

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二、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

2、利息债权的计算不超过2025424日,且必须提供详细的利息计算公式。

3、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寄送等不构成清算组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4、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直接递交清算组。

5、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清算组只收取复印件,视案件办理情况,可随时要求债权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

三、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

联系人:邢律师、万律师

清算组联系电话:(01050867639、(0105086764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电子邮箱:tong.xing@kangdalawyers.com

  

四、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719日。

                              

北京德荣世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6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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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力海文】债权申报文件-20250611.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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