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7-24 公 开 人: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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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8-28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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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告

2023)赣 0703破10号

2023年7月24日,本院根据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及指定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8月24日前向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赞贤路紫金广场A栋15楼;联系人:肖律师,联系方式:19914727681;联系人:周律师,联系方式:15680681758)。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中果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债权人的身份证明和证明债权成立的有关证据,证据材料应提交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本院定于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在南康区人民法院审判大厅三楼智能法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蓝田大道8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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