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处置资产的公告

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处置资产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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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处置资产的公告

 

   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威管业”)管理人将于2025年8月3日10时至2025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现状(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如涉及需要过户的不动产,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处置资产需要过户的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或补缴的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供暖费、水电费等),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提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与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与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与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特别申明: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说明均由管理人负责。

 

二、 拍卖标的

 

标的物介绍

本次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处置资产如下:

(一)地上房屋建筑物

权证编号

位置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日期

建筑面积(m2)

评估价(元)

蒙(2019)科尔沁右翼前旗不动产权第000484号

位于兴安盟科右前旗政府新址天骄路东同心街以南

办公楼

框架

2013.1

1332.92

1759454.4

厂房

2013.1

1639.05

1947191.4

厂房

2013.1

1639.05

1947191.4

厂房

2013.1

8274.95

9830640.6

大门及围墙

 

2013.1

360

126720

地面硬化

2012

16350

523200

厕所

砖混

2013.1

22

4840

门房

砖混

2013.1

23

12144

变压器房

砖混

2013.1

39

15444

水池(3米)

 

2013.1

285

100320

合计

29964.97

16267145.8

(二)机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时间

启用时间

评估价(元)

1

变压器

1

2013.10

2013.10

26000

2

变压器

1

2016.5

2016.5

27000

合计

53000

 

(三)办公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时间

启用时间

评估价(元)

1

金柜

1

2011.8

2011.8

30

2

打印机

1

2012.1

2012.1

90

3

复印机

1

2012.7

2012.7

120

4

柜子

1

2013.5

2013.5

84

5

柜子

1

2013.5

2013.5

84

6

电脑

1

2013.5

2013.5

120

7

电脑

1

2013.5

2013.5

60

8

3人桌

1

2013.5

2013.5

150

9

黑网转椅

3

2013.5

2013.5

15

10

班椅

1

2014.10

2014.10

24

合计

777

(三)土地使用权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用地性质

使用权类型

准用年限

面积(m2)

评估价(元)

1

蒙(2017)科尔沁右翼前旗不动产权第005131号

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位于兴安盟科右前旗政府新址天骄路东同心街以南

2016年

出让

工业

50年

6749

1012350

2

蒙(2017)科尔沁右翼前旗不动产权第005132号

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位于兴安盟科右前旗政府新址天骄路东同心街以南

2016年

出让

工业

50年

840

126000

3

蒙(2017)科尔沁右翼前旗不动产权第005131号

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位于兴安盟科右前旗政府新址天骄路东同心街以南

2011年

出让

工业

50年

39095.3

5786104.4

合计

46684.3

6924454.4

 

本次处置的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拟处置的资产经评估,

价值总计为23245377.2元。

起拍价为:12848010.55元,

保证金:200万元,

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说明

1、标的物产权过户手续等事宜由竞买人自行向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自行办理,管理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义务。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中的财产明细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进行后续使用或运营,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风险。

3、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管理人仅依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3日前与拍卖人联系(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948436775;徐经理,联系电话:15560912200)。

 三、 咨询看样

 

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有意者需要看样的请与管理人(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4号1号楼1-3层301室。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3948436775;徐经理,联系电话:15560912200)联系具体事宜。

公告所列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2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拍卖期为24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账号注册、竞买报名、交纳保证金、竞拍出价方式等相关事宜,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帮助中心(网址: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spm=a213w.3064813.a214dqe.5.181e5162ipG4r8&category=50025970)。

4、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所拍卖标的物为不含税价,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要发票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移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本次拍卖标的物全部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物交付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除、装卸、运输等义务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平台收费规则》,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的,竞买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平台】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作为竞买人使用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的对价,竞买人应按照规则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软件服务费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软件服务费缴纳期限: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软件服务费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4.服务商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2%,单个标的综合服务费金额上限为200万(人民币:贰佰万圆整),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进行缴纳,由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取。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支付。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账号:59010078801900002109)。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4号1号楼1-3层3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对已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由买受人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予以协助;对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标的物,委托人和拍卖方不负责办证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与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此责任。

 

十、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标的展示的照片、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物,不能作为竞买人确定标的物及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管理人和拍卖机构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瑕疵情况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了解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法院、管理人和拍卖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以实际交割时的现状为准,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与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际交割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实地看样,自行向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标的物的面积、性质、用途新旧程度以实际交割时的现状为准。

(三)附件《资产清单》仅供竞买人了解拍卖范围参考所需,与现场实物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时,请务必实地看样,审慎作出竞买决定。附件《资产清单》的记载与现场实物如有不符,竞买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不进行调整。买受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态等予以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因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导致无法过户或者买受人无法有效使用的,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不调整成交价格。

(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予以协助。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交纳及财产权证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或补缴的增值税、附加税、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物业费、水电费、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包含的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会择期另行举行。

(七)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八)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九)除公开拍卖以外,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私自销售标的资产。任何宣称将以某种价格购得标的资产的承诺,管理人一概不予承认。

 

 

管理人咨询电话:1394843677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                                       

 

 

兴安盟辰威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辰威管业拍卖须知.docx 下载
辰威管业拍卖调查表.docx 下载
辰威管业拍卖公告.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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