丕八车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丕八车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14 公 开 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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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04破80号

 

本院根据韦舒婷的申请,于2025年9月29日裁定受理丕

八车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丕八车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丕八车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6年3月8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层,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科建;联系电话:1382529950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丕八车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丕八车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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