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桂0421破2号—债权申报公告

(2025)桂0421破2号—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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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4日裁定受理广西华职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4日指定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为广西华职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5年10月1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苍梧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债权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更多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公告。

附件

苍梧县人民法院公告(2025)破2号(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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