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电子设备一批拍卖公告

关于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电子设备一批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07 公 开 人: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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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名下电子设备一批拍卖公告

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5月23日10时至2026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户名: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1、标的物所在地:电子设备存放于天津市西青区天祥工业园天祥道51号天津中环电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2、标的物名称: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电子设备一批。

3、标的物详情:

电子设备包含计算机(部分计算机硬盘有缺失)、空调、监控设备、电热水器、交换机、自助证件机、打印机、点钞机、路考仪及保险柜等,具体详见电子设备清单,最终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物评估值为:18,709元。

起拍价:18,709元,保证金:1,871元,增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瑕疵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拍卖标的物存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修卡、发票等文件资料缺失、不齐全的情况,不承诺可以正常使用,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情况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实物现状和权属现状)。

3、本次拍卖标的物内电子器材非全新,不保证其内外部等零配件完好性及运转情况,且部分电子器材无充电器与数据线、硬盘等配件。标的物电子器材内可能存有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管理人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不保证标的物内物品为正品行货,故管理人对标的物的真伪、品质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请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并在拍卖前仔细审查自行研判拍卖标的物的数量、真伪、品质及瑕疵情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状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责任自负。

6.标的物实际外观、质量、品牌、成色、品质以现状为准,上传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不排除个别标的物信息介绍不准确的情况,管理人对于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使用情况及有无许可他人使用等情况不作担保,亦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及其附属权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管理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能够正常使用,亦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7、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上述及其他未知发生费用及造成的争议、无法收回、过户受限、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其他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拖延移交增加的费用、影响转让后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情况为由悔拍、要求管理人退还拍卖价款或要求赔偿。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为准。若标的物交付时与拍卖公告载明的现状、数量、质量、型号及使用状态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买受人一旦竞买成功,即表明已知晓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显性、隐性瑕疵。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情况为由悔拍、要求管理人退还保证金或要求赔偿。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日内,除标的物尾款及其他相关税、费用外,另行支付与成交价等额的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最高为20万元),用于担保作业过程中不产生任何影响环境、损害其他资产或第三人权益的情况以及安全事故,如作业中产生前述或相类似的情况或事故的,安全保证金将用于弥补相关损失,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如未发生,安全保证金于标的物移交完毕并经管理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至原账户。打款时请备注:提货安全保证金。买受人未按照本公告内容按期缴纳尾款、税、费、安全保证金等任意一笔费用或未按期进场提货的,管理人可视为买受人悔拍。

6、标的物毁损、贬值、灭失等风险自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时转移,买受人须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7、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因标的物资产经查证后发现尚存有权属争议的,管理人可予撤销拍卖,竞拍人所支付的费用将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除外),开拍前7日内安排统一看样,具体时间由拍辅机构电话通知,有意者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徐律师13920733311)。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详细咨询标的物在地行政部门对过户的相关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风险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并向法院报备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权人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向网络平台技术部门申报,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优先权顺序并向法院报备,并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总价款为不含税金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之日起七日内按标的物成交价款的14.56%的将应以卖方名义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交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标的物所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交易手续费、保管费、罚款、滞纳金等各种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应由管理人缴纳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管理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开具时间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接受本条款。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大街支行

账  号:   02120101040030943

2、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破产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凡拍卖标的通过京东平台成交的,京东平台将收取买受人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50万元),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用户竞买服务协议》。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破产管理人账户。

2、本标的物破产管理人已委托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全程协助办理标的物咨询、预展看样、后期交割等事务。拍卖成交后,拍卖辅助机构收取买受人成交价格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七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智通正浩(天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账号:281791669831;以到账时间为准】。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京东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税、费等款项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取得相关权利凭证(如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入场提货,入场提货周期为3天,买受人超出提货周期之日起向管理人支付500元/日的场地占用费,若超出提货周期7个自然日还未将标的物搬离存放厂区的管理人有权收回标的物,保证金全额扣除,并从买受人支付的拍卖成交尾款等款项中扣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的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因不可抗力致使买受人延期入场作业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物提货过程中买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管理,标的物的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接受管理人及国家相关安监部门监督,相关作业须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规范,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流程,以确保作业过程合法、安全、环保,并不得对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邻地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得损害现场内其他资产或第三人权益,不得对建筑物造成毁损。提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及设备应堆放整齐,并定期妥善处置,以确保标的物提货作业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标的物搬运完毕后需将存放标的物的区域清理干净,相关清场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标的物提货期间,若发生着火、人员伤亡等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所有相关费用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还需做好各项环境污染等防范工作。若因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相关部门检查并作出处罚,相应责任及费用同样由买受人承担。若标的物提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需向主管部门报备,买受人必须先完成报备流程,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标的物提货作业。

3、如买受人的行为违反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管理人有权让买受人停止该行为,如买受人拒绝改正,管理人有权拒绝交付。因此引发交付不能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徐律师13920733311;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天津市中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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