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印优装股东返还公司财产的通知

无印优装股东返还公司财产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1-22 公 开 人:贵州无印优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782次
  • 打印

返还公司财产通知书

2024)无印优装破管字43

胡扬

2024年8月12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103破申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无印优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无印优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0日作出(2024)黔0103破27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恒正信德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付款记录,你作为无印优装公司的股东以个人名义收取债权人周阳85360元、张玉群28499元、刘雷雷11720元、何韵33910元、毛显峰38760元、熊席兵72223元、骆佳源32240元等人的装修款,以上款项合计302712元

自你收到通知书之日3日内上述收取款项的用途及付款银行流水交给管理人核实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内容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如你无正当理由拒不返还公司财产的,管理人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返还公司财产

特此通知。

 

附件:1. 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

       2. 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 

       3. 转账记录复印件 

       4. 管理人联系方式:赵荣艳18984537952          

 

 

贵州无印优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22


附件

43号胡扬返还公司财产通知-无印.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