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盛泽镇新云喷织厂破产清算一案法院文书及债权申报通知

吴江市盛泽镇新云喷织厂破产清算一案法院文书及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6-04-12 公 开 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浏览次数:403次
  • 打印

2026年2月5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州盛蓉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吴江市盛泽镇新云喷织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担任吴江市盛泽镇新云喷织厂管理人。原债权申报截止日期至2026年3月27日,并定于2026年4月2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6年3月25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苏州盛蓉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申请对王新明、黄琴芬进行个人债务清理一案,为保障个人独资企业和其投资人的债权人实现公平受偿,经管理人申请,本案债权申报期延期至2026年5月26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更改为2026年6月2日13时30分召开,开会地点及方式不变。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附件

债权申报资料-新云喷织.docx 下载
公告-一债会延期至20260602.jpg 下载
通知书-债权申报.pdf 下载
决定书-新云喷织.pdf 下载
裁定书-新云喷织.pdf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 20260412.pdf 下载
通知书-债务人.pdf 下载
通知书-法代.pdf 下载
公告-新云喷织.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