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四川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06 公 开 人:四川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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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律师 联系方式: 1773804130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3-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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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下称“龙马潭法院”)于2024年12月27日作出(2024)川0504破申10号《决定书》,决定对四川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宇公司”或“债务人”)启动预重整程序。2024年12月27日,龙马潭法院作出(2024)川0504破申1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泸杰律师事务所担任康宇公司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预重整工作。

临时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立即开展了预重整相关工作,对康宇公司名下的资产及负债等情况做了调查和梳理。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破产预重整效率,临时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本次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信息

四川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0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7233.56万元。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MA6BECFY0Q,注册地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社区十三组办公楼;经营范围:电子基板玻璃的生产、研发;生产及销售:超薄电子基板玻璃、中高铝电子玻璃、汽车低辐射玻璃、灯具玻璃及特种用途玻璃;玻璃生产设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电子超薄玻璃及玻璃生产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为邹家雨,共有两名股东:泸州恒实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持股数额8789.12万元人民币),泸州康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9%(持股数额8444.44万元人民币)。

(二)资产负债情况

康宇公司资产主要包含工业用房等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动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等无形资产。康宇公司的具体资产负债数据以尽职调查结果为准。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报名且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向临时管理人了解和查询进一步信息。

二、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临时管理人申请查询和尽职调查。

3、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进展和案件需要合理调整招募进度、方式等相关事项,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终止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或开展正式招募,调整招募要求等。

三、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与康宇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联合机构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等。

2、若由代理人报名,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载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

3、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及证明资料。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字。《保密承诺函》《授权委托书》模板文件请自行下载附件获取。

所有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副本各一份),同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临时管理人电子邮箱(kangyu1227@163.com)。

五、投资模式

本次预招募的投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共益债投资、垫资续建、资产收购、资产运营以及其他合法公允的商业模式,具体模式临时管理人不做限制。意向投资人可在报名成功后与临时管理人磋商具体投资模式。

六、预招募流程

1、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专业网站上发布招募公告,也可以向有意向的投资人发出邀请。

2、预招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17:00前,意向投资人应在该期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并签订《保密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可以对康宇公司开展调查工作,并与临时管理人启动投资意向磋商工作。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3月20日17:00前完成尽职调查并提交初步投资方案。

4、报名方式:在2025年3月15日17:00前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报名材料要求,密封后现场提交或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收件人:陈律师,电话:17738041307,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春景上路2号世纪领寓1号楼1214号四川泸杰律师事务所,电子邮箱:kangyu1227@163.com)。

七、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系意向投资人的预招募程序,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案件办理进展和预招募情况适时启动投资人正式招募程序。本次预招募不确定最终投资方案及投资人。

2、本次预招募报名不收取保证金,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后续正式投资人的招募工作。

3、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文件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

附件2-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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