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执行监督期限的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执行监督期限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6 公 开 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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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于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执行监督期限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20231227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裁定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4828日,贵阳中院裁定批准《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自2024828日起至2025827日止;并明确可申请延长执行期限因《重整计划》执行所涉债权主体众多、事项复杂、各部分关联密切,且需债权人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后给予配合,致《重整计划》未在原预计的期限内执行完毕。基于前述因债务人自身原因,为全面、妥善落实《重整计划》相关安排,中天金融等十三家公司向贵阳中院申请延长执行期限至2026827日;管理人作为《重整计划》监督执行主体申请贵阳中院批准相应延长执行监督期限。贵阳中院经研究,裁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监督执行期限延长至2026827日。中天金融等十三家公司将继续在贵阳中院的指导下,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推进各项执行工作。

特此公告

    

20258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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