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海南博鳌恒大国际医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浏览次数:491次
联系人: 谢律师 联系方式: 18089757533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16 18:00
  • 打印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2月1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作出(2025)琼96破申26号《决定书》,决定对海南博鳌恒大国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博鳌医院”)进行预重整,并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2025)琼96破申2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博鳌医院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债务人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了保障预重整程序的公开透明、准确识别重整可能性、提高债权清偿比例、最大限度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卓越医疗运营管理能力的投资人,推动债务人涅槃重生,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及报名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平等适⽤,具有相同效⼒。

2、本公告编制⽬的是让意向投资⼈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确定重整意向。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其内容不构成临时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本公告所述之债务人信息为临时管理⼈阶段性调查所得,并⾮最终信息,仅供意向投资⼈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非投资建议,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招募、是否参与投资。

4、意向投资⼈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知晓重整(含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公告内容无异议,同时自愿接受本公告的约束并同意承担风险。

5、本次预重整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债务人的重整程序,除有特殊情况外,自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预重整阶段选定的意向投资人即成为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按照预重整阶段所签投资相关协议、投资方案、重整方案(预案)以及重整阶段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等,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二)报名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若为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前述主体资格要求。

2、联合体投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一般最多为三个意向投资人,且每个意向投资人仅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可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报名。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应提供联合体之间对投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函。

3、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参与重整的资金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应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若为联合体报名的,至少成员之一符合本条件。

二、债务人概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5年7月1日,系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定的三级肿瘤专科医院,注册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7号,注册资本20000万,法定代表人:吴帆;债务人股东为恒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肿瘤科、放射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肿瘤科专业)、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服务、餐饮服务、健康管理、消毒灭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住宿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债务人目前营业中,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经营许可证件,诊疗范围为:肾病学专业、血液透析室、妇科专业(门诊)、内科、肿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普通外科、病理科、中医肿瘤科、妇产科(仅限体检)、眼科(仅限体检)、耳鼻咽喉科、口腔科(仅限体检)、健康体检科、重症医学科。

(二)债务人核心资产情况

博鳌医院除经营许可外的核心资产为位于琼海市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7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基本状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2016年4月26日,博鳌医院取得琼海国用(2016)第00024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医疗慈善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5年11月28日,使用权面积81234.17㎡”。

地上建筑物。共计12栋:医疗楼1栋、医美楼1栋、公寓楼1栋、康养楼9栋(1#-9#),地上建筑物均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办证的主要原因为:因工程款未付清,施工单位不配合办理工程结算,没有工程结算书就无法取得税务局出具《建筑工程完税证明书》,继而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注: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设立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初步梳理,截止至2026年2月10日,博鳌医院资产账面总额约为791,206,941.82元。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约210,800,174.26元,固定资产净值约为502,024,554.33元。其中投资性房地产为:康养楼、公寓楼(用于提供酒店式公寓服务)、医美楼(整栋出租给怡然(海南)医院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负债情况

经初步梳理,截止至2026年2月10日,博鳌医院负债总额约为3,675,591,797.58元。负债情况最终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及性质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等相关规定,债务人可能存在账面已记录但未申报的债权,以及账面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到基于上述规定可能涉及的债务增量。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叁份),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报名邮件请注明“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康祥路7号。联系人:罗女士,电话:18876093682,邮箱地址:893583389@qq.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承诺函(见附件1)及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资产负债、产业经验等信息,若为联合体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

(2)需要提供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见附件3)、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附件4);

(3)资金实力证明,附上资信证明、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以证明具有投资实力;

(4)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5)联合体承诺函(见附件6)。

注: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叁份,并加盖投资人公章,若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每一成员均需在提交的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会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如需补正相关资料的,意向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要求时限内补正,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撤回报名。经形式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重整投资尽调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圆),未在前述期限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募。

(三)尽职调查

1、形式审查通过并在指定期限内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是否开展尽职调查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无论是否尽调,均视为意向投资人在临时管理人给予的尽职调查期间已详尽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的详细情况,并自愿按照现状参与重整,并同意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

2、临时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半月。

(四)投资方案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在完成尽职调查之日起七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整模式、重整资金规模及支付方式与期限、债务清偿方案、人员安置方案、经营方案等。

(五)遴选投资人

1、临时管理人将在海南一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中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2、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经评审小组审查确认其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并报海南一中院批准后,即可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

3、如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评审小组将从重整模式、重整资金规模及支付方式与期限、债务清偿方案、人员安置方案、经营方案等方面进行择优比选,比选出的最优方案报海南一中院批准后,即可确定对应意向投资人为预重整投资人。

4、遴选结果确定前,意向投资人原则上不得退出,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如最终未被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投资人,如不存在泄密等违法违规违背承诺情形的,其尽调保证金将在预重整投资人选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六)缴纳投资保证金、签署投资协议

1、经遴选确定为预重整投资人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后,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不低于重整资金规模的10%,尽调保证金可转为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待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即转为重整投资款。

2、中选投资人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应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

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未在期限内完成预重整投资协议签署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调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同时有权确认其他投资人中选或重新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

4、若债务人最终未能进入重整程序,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含已转化的尽调保证金),自临时管理人确认债务人无法进入重整程序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投资人原缴款账户原路无息退回。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如有变动,临时管理人将另行发布通知。临时管理⼈有权根据债务人破产重整的相关情况决定继续、中⽌或终⽌投资⼈招募。

热诚欢迎各界投资人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海南博鳌恒大国际医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6年9月16日

附件

招募公告附件.pdf 下载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