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共益债借款的公告

发起共益债借款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6 公 开 人: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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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发起共益债借款的公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5日,本院作出(2020)豫1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典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11月15日,本院作出(2020)豫11破3号之六决定书,依职权顺位更换管理人为河南翔极破产清算事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第七条、《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第七条之规定,指定河南翔极破产清算事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永力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经 2024年12月11日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并宣告破产,目前福田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

为保障福田公司破产程序正常推进,经报法院批准,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起共益债借款。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具体事项:福田公司破产案件对社会发起共益债借款,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项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口西南角。

3、计划借款周期:合同签订借款到账之日起,至项目拍卖成交价款到账之日止。

4、借款利率:按不高于2025年12月22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取。

二 、报名要求

1、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有充足的自有资金,能满足本次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如报名人为单位的应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信誉要求

(1)报名人、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报名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报名须知

1、借款资金提供期限:报名人须在被确定为共益债借款人后三日内将200万元借款资金(报名保证金可转为借款资金的一部分)转入管理人银行账户,其向管理人银行账户足额转入200万元共益债借款即视为合同达成,需携带转账凭证到管理人处签订共益债借款合同。如不能按期提供借款资金,其所缴纳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借款资金清偿保障:共益债借款本金及利息在破产案件中作为共益债务进行清偿,借款利率按不高于2025年12月22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取。

3、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同意本公告资金使用条款的声明(含具体借款利率报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期限及地点

1、有意报名的,请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28日,携带报名资料前往管理人办公地点报名。

2、报名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3、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借款单位或个人,需向管理人以下银行账户转入5万元报名保证金,方为报名成功。

户名: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4100801010627667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柳江路支行

五 、借款人选定方式

多家报名的,管理人将在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监督下对比选定借款利率最低者为共益债借款人;仅有一家报名的,如其资格条件和利率报价不违反本公告规定,则直接确定其为共益债借款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电  话:13938017095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发起共益债借款活动系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报经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而进行,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本次公开活动不适用招投标法。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河南福田联合一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 日

附件

联合一百200 万共益债借款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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