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车辆)的询价公告

关于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车辆)的询价公告

公开时间:23小时前 公 开 人:吉林粮食集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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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车辆)的询价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于2018522日以(2018)吉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粮集团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69日,长春中院以(2018)吉01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宣告吉粮集团破产。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相关规定,对吉粮集团3台车辆进行公开征询竞价。

一、车辆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征询竞价的车辆存放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1515号,3台车辆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318,275.00元,评估基准日为20221031日,评估报告已经过有效期,评估价值不作为管理人对财产价值的承诺,请意向购买人在报价前与管理人联系看样,并在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活动具体的质量、财产状况等均以与买受人移交时现状为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

车辆牌号

车辆状态

检验有效期止

初次登记日期

评估价值/

奥迪

AJ05R1

逾期未检验

20237

20117

121,708.00

奥迪

A1515G

查封、逾期未检验

202311

200911

41,567.00

奔驰唯雅诺

ABC998

查封、逾期未检验

20241

20081

155,000.00

备注:意向购买人可对有意购买的一台或多台车辆进行拆分报价,但需列明报价范围内每台车辆的报价。

二、报价及交易流程

(一)报价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价,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规定。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询价活动的整个过程,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咨询及看样

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意向购买人可以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标的物状况,或向管理人预约进行实地考察、看样。本公告所列明的资产评估价值仅供参考,不作为管理人对财产价值的承诺,意向购买人提交报价函即表示对资产状况全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全部现状。

(三)作出报价

向购买人可根据其调查情况就购买标的物愿意支付的价格作出报价。意向购买人可对有意购买的一台或多台车辆进行拆分报价,但需列明报价范围内每台车辆的报价。本次竞价不接受分期付款方式,意向购买人作出的报价必须为一次性支付方式,具体付款期限以管理人通知为准。本次报价以书面的方式作出,意向购买人作出报价应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函(附件1)。

2.意向购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管理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购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向管理人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签字确认。

(四)报价期限

报价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731日止,意向购买人请于20257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价文件。

(五)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

如有意向购买人出价的,管理人将相关报价方案报告债权人会议表决决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购买人按管理人通知的时限和要求支付价款并办理资产交接;债权人会议表决不同意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价须知

1.此次公开征询竞价系管理人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所发布,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要约邀请,管理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询价。

2.本公告内容仅为意向购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购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购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情况(含显性、隐性瑕疵)、过户要求等。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及资产交接,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运输费用、罚款、交易税费、保管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以与买受人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因资产瑕疵或资料缺失等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无法完成过户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询价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的情况,车辆目前无法启动,且管理人对车辆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维修、运行、使用、保险、年检,以及是否能办理更名过户、是否存在交通事故、欠费、违章罚款未处理,有关证件是否齐全等情况不作担保,具体情况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价格和结果,因处理上述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或变更报价,待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购买人按管理人通知的时限和要求支付价款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未按要求支付价款,或未按期进行财产交接、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除需要按每逾期一日承担成交价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外,管理人有权取消交易、解除合同,买受人需另行承担询价相关费用、损失、重新询价成交额低于原报价金额的差价等费用。

5.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需承担的税费情况及发票开具等问题请意向购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税务部门自行咨询。因破产企业特殊性,吉粮集团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本次财产成交后发票办理流程、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开具发票的风险,管理人不对开具发票事项作出任何承诺,意向购买人需自行承担该等风险。

6.对于因可能存在其他单位查封、取回等情况,所导致买受人财产受破坏或损失等问题的发生,以及购买后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问题的发生,管理人不做任何保证,请意向购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判断或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承担上述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经理

联系电话:18584397711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银杏路500 伟峰领袖领地1号楼2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报价函

项目名称

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公开征询竞价项目

报价人名称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车辆牌照号




报价金额(大写)




报价金额(小写)




其他报价说明

 

 

 

 

 

自然人/法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报价日期:            

本人(单位)承诺:报价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报价人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撤回或变更报价,待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按管理人通知的时限和要求支付价款并办理资产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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