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02 公 开 人: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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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鄂01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沃生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18日指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博沃生物公司破产程序,管理人现对外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博沃生物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59166507C,法定代表人为吴克,公司注册资本为12,734.5636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小企业园A9-2栋。博沃生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疫苗开发、批发兼零售;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医疗、环境保护、化工(不含危险品)、食品、生物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药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博沃生物公司主要从事高端人用疫苗的研发、制造与市场销售,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共持有35项商标、33项专利、1项国际专利等知识产权资产,覆盖疫苗研发的多个关键技术领域,包括HPV疫苗、RSV疫苗、人用轮状病毒疫苗等。

二、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与遴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进行无记名方式打分,择优确定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对博沃生物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协助管理人做好对债务人的接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接管财务资料,移交财务资料;3.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4.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或出席债权人会议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5.协助处理博沃生物公司破产期间营业事务中的会计及税务事项;6.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审计机构工作的具体范围,以最终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对博沃生物公司所有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根据管理人或法院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抵押物价值分析等专项报告等,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3.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出具评估报告;4.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评估机构工作的具体范围,以最终签订的评估服务合同为准。

特别提示:

审计、评估合同中将约定完成相应工作的范围、时间等,如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退还,未收取的费用不再收取。如本案后续由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程序,审计、评估机构应根据管理人的实际要求调整审计、评估机构工作范围和内容,不再另行增加审计、评估费用。

四、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2.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博沃生物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开展审计、评估的利害关系;

3.具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评估经验,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三件以上。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

1.参加博沃生物公司破产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承办企业预重整、重整或破产清算案件的业绩证明;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预重整、重整或破产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预重整、重整或破产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分工、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7.参选机构就以下事项作出的承诺书:

(1)必须对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充分认识到陈述内容不实的后果;

(2)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配合管理人的各项要求协同推进博沃生物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

(3)不以任何形式将中介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4)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5)选定后主动放弃选定资格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管理人工作安排造成影响的,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有意参选的机构,请于2026年7月10日17时前提交《审计/评估机构遴选公告回执》(详见附件)及报名材料的两份盖章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参与报名。

2.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38号同成广场C座2804室。

 电子邮箱:bwsw20260630@163.com

3.管理人联系方式:敬律师,13308651747。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博沃生物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审计、评估机构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亦不具有业务约定书的约束力。

特此公告。

附:审计/评估机构遴选公告回执

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7月2日        

附件

1号公告:关于遴选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26070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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