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5 公 开 人: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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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2024)金口福破管字第2号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债权人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口福公司”)存在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经四川客传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9日作出(2024)黔 01 破申 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口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 01 破 30 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丰玺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发现金口福公司存在分支机构: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金口福公司贵阳分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年9月19日前,向金口福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B区13 ;联系电话:刘律师:19522836876、林律师:15117354217)申报债债权申报指引见备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时请携带所有证据材料原件)。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逾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定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小法庭四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备注:债权申报资料下载地址:gyweihenglaw.com)

特此公告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债权人: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口福公司”)存在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经四川客传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8月19日作出2024)黔 01 破申 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口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 01 破 30 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丰玺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为了保证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就有关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债权范围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时2024年8月19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4.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5.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 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7.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9.未到期债权,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视为已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10.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二、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的要求

(一)申报债权时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印件印件签字确认),代理人与申报人之间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代理人单位证明材料(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村居委员会、户籍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公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上述文件中不要求递交原件的应当准备原件备查

2.《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送达确认书》,此三份文件在管理人发布的债权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填写,递交原件

3.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如:合同、协议、往来帐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对账单、结算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利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等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须提交相关原件查验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送达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通讯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债权人应如实提供银行帐户、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联系地址及方式准确、有效。如发生变更,债权人将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债权人同意管理人按填写的帐户汇款、联系或送达文书,由于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管理人,或债权人拒收导致管理人有关通知、文件等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被退回,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相应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证明债权存在以及金额,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管理人如认为其提交文件材料不完整,可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交文件材料。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须提交相关原件查验

6.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须提交相关原件查验,并提交核对无误的复印份,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并在其提交的复印件上由债权人或其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同时提交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须提交相关原件查验

7.审查债权过程中,管理人如要求审查证据原件的,申报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证据原件查验。管理人对申报债权文件的签收并不代表管理人对其申报债权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确认。如有补充证据债权人应及时提交,因迟延提交或未提交的不利后果由债权人承担。证据原件、原物由债权人自行保管并随时备查验。

8.债权人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炭素墨水笔,以上材料均需一式其中《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一式四份,管理人审核盖章后,管理人执三份,债权人执一份作为债权申报回执

(二)材料装订顺序要求:请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所载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加封面

.申报需注意的问题及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1.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3.申报债权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内的债权,凡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时效的,又无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不予确认。

4.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是破产受理日即2024年8月19日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5.债权申报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其计算到破产受理日即2024年8月19日为止。申报债权时未申报应付利息和违约金的,推定其放弃申报。

6.债权申报应到管理人处当面申报,并携带所需材料和证据原件给管理人查验

四、申报方式

1.本次债权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9月19日(周一至周五)。

2.申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B区13层。

3. 联系人:刘律师(19522836876)、林律师15117354217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小法庭四召开,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时请携带有效证件。

、管理人特别提示

1.指引只是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的特别提示,文本中加粗字体请债权人予以合理关注。本指引不视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

2.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2日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债权申报人

申报债权材料目录

份数

页数

有无原件、原物查验

1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2

然人报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申报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




5

授权委托、律师事务所公函




6

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7

代理人与申报人之间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代理人单位证明材料




8

债权人送达确认书




9

债权申报表




10

债权

申报

证据





11





12





13





15





16





17





18





19





20





 

 

提交人声明: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签收人申明:本次申报债权文件的签收并不代表签收人对其申报债权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确认。如有补充证据应及时提交,因迟延提交或未提交的不利后果由提交人承担。证据原件、原物由申报人自行保管并随时备查验。

 

此清单份,提交人保留一份作为申报回执,管理人执份。

提交人(签/章):                  管理人(签/章):               

    间:                        间:            

 

 

 

 

 

 

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表

 

 

 

 

 

 

 

 

 

 

 

登记债权人:                            

     号:                                  

记地 点:                            

记时 间:                     


债权申报表

债权人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委托

代理人

姓名及工作单位


固定电话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联系地址


代理权限


电子邮箱


申报债权金额

(合计)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债权性质

£担保债权     £税款债权   £其他债权

债权种类

£贷款  £工程款   £借款  £租金  £求偿权  £将来求偿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请求权   £保证责任     £其他

债权到期日


是否附条件/附期限


债权形成情况

债权金额(本金)


违约金


  


其他损失


债权形成原因(请后附相关证据并填写目录)


担保情况

1.本债权无担保£

2.本债权有担保£

担保人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形式

1.保证£   2.抵押£  3.质押£

担保附条件


诉讼、仲裁情况

1.本债权无诉讼、仲裁£

2.本债权有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所处的阶段


诉讼、仲裁受理机关


执行情况

1.本债权无执行£

2.本债权有执行£

执行所处的阶段


执行受理机关


保全情况

1.本债权无保全£

2.本债权有保全£

保全所处的阶段


保全受理机关


连带情况

1.本债权不属于连带责任债权£

2.本债权属于连带责任债权£

连带的原因


其他连带责任人


填表说明

1.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需填写身份证号码;

2. 本表金额单位为元;

3. 不需要填写栏目可留空白或写“无”;

4. 债权性质和债权种类栏在£内划“√”;

5. 申报债权利息、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另行提交计算清单。

注:1.本表不构成对债权及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确认。

2.债权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面、完整地知晓本次债权登记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资料及情况的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债权申报人承担。

3.债权人与贵州金口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如有多笔债权法律关系,请逐笔分别填写申报表和提交申报材料。

4.本债权申报表递交管理人一式三份。

 

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申报日期:         

 

 

 

 

 

 

 

 

 

 

 

 

 

 

 

 

 

 

债权人送达确认书

债权人(全称)


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债权人送达

地址及联系

方式

收件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代理人信息

    


    


通讯地址


债权人对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的确认

本人/单位己经如实提供银行帐户、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联系地址方式准确、有效如发生变更本人/单位将以面方式告知管理本人/位同意管理人按上述帐户汇款、联系或送达文书,由于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及时告知管理人或本人/单位拒收导致管理人有关通知、文件等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被退回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视为送达之日,相应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备注


注:本确认书提交管理人一式三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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