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飞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西飞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3小时前 公 开 人:广西飞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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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露萍 联系方式: 19163858892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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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飞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乡塘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作出(2025)桂0107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西飞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日能源公司)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4月29日作出(2025)桂0107破8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智迪尔重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飞日能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飞日能源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1.飞日能源公司

飞日能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16日,控股股东(持股75.45%)即法定代表人熊维程,注册资本为1,255万元(已实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100272855993Y,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科园西九路2-5号,所属行业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工业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场地、车辆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2.飞日能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南宁飞日润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日科技公司)为飞日能源公司直接持股69.32%、实际控制人熊维程持股0.56%(合计持股69.88%)的核心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熊维程,注册资本为62,674,103.00元(已实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100588636148P,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科园西九路2-5号,所属行业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经营范围包括:润滑油(脂)生产,润滑油技术研发,销售:润滑油(脂)、润滑油添加剂、工业沥青、基础油、加油设备、化工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除九座以下乘用车及助力自行车),工业设备清洗服务(除特种设备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项目概况

飞日能源公司与飞日科技公司在财产、业务和人员上高度关联,区分难度较大,故下文对飞日能源公司和飞日科技公司合并简称飞日公司,以便统一介绍。

飞日公司经营润滑油已近30年,是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工信部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亦是广西区工信厅认定的“产学研一体化”企业,集润滑油研发、生产、销售、储运、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润滑油专业生产企业,在润滑油领域具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技术传承。

飞日公司现有高新厂区与武鸣厂区两大厂区,高新厂区占地20亩,生产车间面积1000㎡,室内仓库库容1400㎡,立罐式油库总容量2000m³,设计年产能2万吨,反应釜、蒸汽锅炉、高压气站、立罐式油库、专用精密仪器及检测设备(仪器)等生产设施设备齐全,润滑油生产线完整成熟;武鸣厂区占地56.7亩,设计年产能9万吨,生产车间、反应釜、油罐等主体部分已基本建成,仅需投入资金完成管线及动力设备安装、消防、避雷、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即可投入生产使用。

飞日公司生产的“飞日牌”润滑油是广西著名商标,产品涵盖了工业润滑油、车用发动机润滑油、特种润滑油、石墨烯润滑油等七大系列600余种,可满足汽车、工业、军工等多领域的中、低、高端客户需求,特别是在桂、滇、黔地区唯一一家拥有工业润滑油、特种润滑油、石墨烯润滑油、军用润滑油生产能力的润滑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飞日能源公司曾为“玉柴-马石油”润滑油进行100余种工业润滑油产品的OEM代工生产,也入围中国石油“昆仑”牌润滑油华南地区润滑油OEM产品的投标,在润滑油生产、研发生产方面能力卓越。2019年,飞日公司销售收入达到9600万元,2020年达1.25亿元,2021年达1.94亿元。

近年来,飞日公司因涉及诸多诉讼、执行案件影响,银行账户等资产被查封、冻结,企业及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外融资、投标困难,加之对新厂区的建设投入以及疫情影响下市场低迷,导致了飞日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三)资产状况

飞日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有: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九路2-5号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0997.29㎡),证书号;南宁国用(2014)第621569号;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九路2-5号技术楼(面积904.20㎡),证书号:邕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70020号;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九路2-5号管理楼(面积471.08㎡),证书号:邕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70021号;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九路2-5号厂房(882.56㎡),证书号:邕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70022号;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九路2-5号厂库(814.60㎡),证书号:邕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70023号;南宁市伊岭工业集中区B-8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7874.89㎡),证书号:武国用(2015)第0119083号;以上不动产均已抵押。

此外,飞日公司还拥有飞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技术10余项,专有技术394项,企业标准54项,商标若干个以及润滑油生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一批。

(四)负债情况

根据飞日公司提供的初步债务数据,在飞日能源公司与飞日科技公司模拟合并计算口径下,对外负债约186,163,962.78元。后续根据债权人申报及管理人核查,负债金额会有所变动,敬请意向投资人及时关注。

二、招募须知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顺利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仅供各投资人投资参考,且不能作为对广西智迪尔重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及飞日公司不利的证据。

(三)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四)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签署投资协议的,视为同意按飞日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五)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飞日公司情况有所大体了解,并参与飞日公司重整投资。本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并不对本公告披露的飞日公司的信息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或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对项目具体指标、飞日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不做精确性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情况以投资人报名后自行开展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准。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飞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六)管理人按照飞日公司现状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投资时,敬请充分关注重整投资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意向投资人还可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机构提供帮助。

(七)本招募公告由飞日能源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飞日能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工作。

三、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二)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内支付保证金、恢复生产经营等所需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各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上述全部招募条件。联合体需书面明确牵头方成员、各方组成、合作方式、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投资人应将一式三份的报名材料,于2026年5月31日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详见其他说明)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zdgsglr@163.com。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包括投资意向、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等。若为联合投资,需制作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指定一名投资人作为代表人,代表联合体处理投资相关事宜。

(2)报名者出具的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

(3)报名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4)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5)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经营状况、资金筹措实力以及报名者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6)报名者已经单方签署的书面保密协议原件3份(见附件4,报名者不得擅自更改实质内容);

(7)已经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请提前向管理人索取银行账户信息)转入保密保证金的转账凭证。保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报名者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并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责任。报名成功者,管理人将致发报名成功通知。

(三)投资人遴选

1.尽职调查:确定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对飞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

2.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须在2026年6月3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一式六份,密封提交)。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根据飞日公司的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意愿,确定意向投资人认为合适的重整投资方式,并向管理人提出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3.评审: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管理人可视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情况另行制定竞争方案,并组织有关各方组成评审小组,在听取各方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确定重整投资人及1家备选重整投资人。若仅有一名报名成功者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则管理人可在评审小组通过的前提下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4.签署协议: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需在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重整保证金1000万元(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时已经支付的200万元保密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无正当理由,重整投资人逾期未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未缴纳重整保证金1000万元的,视为重整投资人违约,管理人有权宣布其丧失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将其缴纳的保密保证金200万元转作为违约金,飞日能源公司/管理人不再退还,用于清偿飞日能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管理人有权将轮候的备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可以进一步按更有利于飞日公司或债权人的角度优化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也不得违反、放弃、全部或部分转让(含变相转让)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权利及义务。否则,管理人有权单方面宣布其丧失重整投资人资格,解除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缴纳的1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飞日能源公司,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权,且管理人有权将轮候的备选意向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或者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5.保密保证金及重整投资保证金的退还: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缴纳200万元保密保证金后,没有按期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的或者虽然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但遴选时落选(含备选重整投资人)的,在公告设定的报名期限届满之日2个月后,如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给报名者。

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1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后,(1)管理人未在2个月内根据重整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的;或者(2)虽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但自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1.5个月内未获债权人会议及/或出资人组会议(如需)表决通过且法院不予裁定批准的,或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如需)虽然表决通过但法院不予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10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重整投资人。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公告仅为招募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投资人需经过本公告中的初步筛选、后续工作安排等程序。本公告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

2.管理人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九路2-5号飞日办公楼1楼广西飞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9163858892

特此公告。

 

附件:

1.飞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报名意向书(范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保密协议。


广西飞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附件4:保密协议.pdf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pdf 下载
广西飞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范本).pdf 下载
附件1:飞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报名意向书(模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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