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5 公 开 人:安顺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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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安顺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经分配完结后,无可供分配破产财产,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 ,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9月3日裁定终结安顺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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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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