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报告

关于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报告

公开时间:2025-06-04 公 开 人: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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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2025)京01破申1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5年3月17日依法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腾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负责破产清算期间各项工作。

2025年5月7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腾信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一债会”)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成功召开,会上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债权人会议后续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就上述议案表决结果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40位,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337,862,931.04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亿叁仟柒佰捌拾陆万贰仟玖佰叁拾壹元肆分整),截至本次会议表决完成实到债权人40位,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0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1,337,862,931.04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亿叁仟柒佰捌拾陆万贰仟玖佰叁拾壹元肆分整),出席人员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二、表决情况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情况

表决同意通过的债权人共33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337,406,687.67元,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82.50%,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7%,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2、《关于债权人会议后续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表决情况

表决同意通过的债权人共33位,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337,406,687.67元,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82.50%,超过半数;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7%,达到二分之一以上,该表决事项通过。

综上,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债权人会议后续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经腾信公司一债会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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