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破并终结程序

宣破并终结程序

公开时间:2024-12-20 公 开 人:广东省华中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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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1971破44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6月19日裁定受理广东省华中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东省华中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资不抵债,且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12日裁定宣告广东省华中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东省华中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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