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选个旧润鑫化冶有限公司拍卖机构的公告

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选个旧润鑫化冶有限公司拍卖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个旧润鑫化冶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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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于 2025121日裁定受理个旧润鑫化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鑫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310日作出2025)云25011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实现破产人的资产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选润鑫公司拍卖机构,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资产

润鑫公司所有的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镇官家山的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等全部资产。

前述资产范围具体以评估报告暨管理人确认为准,对前述资产拍卖范围有疑问的可直接与管理人取得联系。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机构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云南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具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报名机构应成立年限在3年以上,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三)报名机构应有3名以上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国家注册拍卖师。

(四)报名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或项目人员与润鑫公司破产清算案不存在利害关系。

(五)报名机构应具备化工、冶炼类企业破产拍卖经验,且近三年业绩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内6个以上化工、冶炼类企业破产拍卖成功业绩,且业绩总金额需达2亿元人民币以上)。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管理人要求,核实拍卖资产现状、权利瑕疵、转让条件,相关税费等情况。

(二)对拟处置资产进行整理核对,需要拆分、打包处理的,按照管理人的要求予以处理。

(三)制定拟处置资产的网络拍卖公告及其他网络拍卖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制作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制作拍卖标的物清单及资产明细表、拍摄标的物照片、视频等。

(四)以各种方式进行营销推介、展示、推广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样品,张贴公告等,并及时告知管理人相关竞买人意向情况。

(五)其他相关的拍卖辅助工作。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机构简介。

(二)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公司基本工商信息、最近一个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三)具备京东网、淘宝网、中拍网等线上拍卖和召开现场拍卖会的功能证明。

(四)具备组织线下拍卖的业务能力、组织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

(五)企业无经营异常、无不良征信记录、无相关涉诉情况证明。

(六)有关业绩资料:近三年内6个以上化工、冶炼类企业破产拍卖成功业绩(注:业绩总金额需达2亿元人民币以上)

(七)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工作内容、工作推进计划、工作实施流程、工作周期、拍卖底价、宣传计划、拍卖流程付款流程、质量保证等

(八)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明、联系方式和本项目负责人简历(注:报名机构同时应需提供前述成员社保缴纳证明)。

(九)项目报价,应说明具体报价金额、报价依据、支付方式等

(十)承诺函。承诺函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 报名机构与本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

2. 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

3. 报名机构所提交的全部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4. 报名机构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及管理人要求,安排专职人员切实进场、到岗服务。勤勉尽职并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拍卖工作。

注:以上资料请按本条所顺序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所提供的材料概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051912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报名机构应于报名截止前提交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至管理人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本(盖章扫描件PDF版)至管理人指定邮箱:jinling3421@163.com

(三)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恒隆广场办公楼33楼。

(四)联系人:18087132049(金)13608866956(曹)。

(五)注意事项:1.逾期提交谈判性文件的,管理人有权拒收;2.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的,文件送达时间超过以上截止时间的视为逾期。3.未按要求密封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

六、评标方法

通过择优+直选模式确认选取拍卖机构,即管理人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材料综合比较各报名中介机构响应方案后进行评分评分第一的报名机构为中选机构。

如本次仅有一名投标人报名,则该投标人在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下即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方。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综合各报名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管理人认为确有必要的,有权在初次评选后,对符合要求的拍卖机构进行二次询问,并综合考虑初次评选及二次询问情况确定最终入选机构。

(二)确定入选机构后,管理人将在3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管理人将在通知后5日内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拍卖服务合同,拍卖机构须在签订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之日起7日内,根据管理人提供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制定拍卖方案并实施拍卖。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如出现影响拍卖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实际情况中止、撤回本公告,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上述公告内容不视为管理人的要约。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确定。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个旧润鑫化冶有限公司管理人    

              〇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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