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27 公 开 人:太和县宏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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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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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宏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太和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4日作出(2024)皖1222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刘传修对太和县宏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友公司的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0月31日作出(2024)皖1222破26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宏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2024年12月24日,经宏友公司股东申请,太和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222破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宏友公司重整。

为切实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宏友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重整意向投资人对宏友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

2、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认同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3、重整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宏友公司的有关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配合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4、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企业概况

宏友公司2013315日经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胡总乡魏店村委会魏小庄自然村,法定代表人魏宏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煤矸石烧结砖加工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取得批准许可的,无有效批准许可不得经营。)营业期限20年。

宏友公司成立以来,从事煤矸石烧结砖加工生产销售,属于高污染排放行业。今年来,受环保考核、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日渐亏损。公司股东互相之间矛盾重重,无法妥善经营管理公司。自2024年6月开始,因环保不达标,宏友公司被责令停产至今,外欠大量债务,到期不能清偿。

2024年1024日,太和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后认为,宏友公司已停止经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受理破产清算条件裁定受理申请人刘传修对宏友公司的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031日指定管理人。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经宏友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

三、资产情况

截至招募公告日,管理人调查、评估宏友公司资产主要包括:

(一)有形资产

1、机器设备

宏友公司厂区现有窑车、脱硫塔等煤矸石烧结砖生产设备,评估价格为580,185.00元。

2、房屋建筑物

宏友公司厂区有窑体车间、板房、配电房等房屋建筑物,评估价格为330,145.00元。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资产

主要是围墙和地面,评估价格为26,076.00元。

以上资产合计评估价格为936,406.00元。

(二)无形资产

排污许可证及相应排污权,暂未作评估。

四、负债情况

截至招募公告日,宏友公司总申报债权金额合计5338329.98元。负债情况具体如下:

1、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债权总额为1033555.89元(其中税款优先债权1笔,金额118847.34元,普通债权6笔,金额767049.47元,劣后债权5笔,金额147659.08元)。

2、已经申报暂未确认债权若干笔(包括土地租金债权),合计金额4304774.09元。

四、招募原则及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确定。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牵头单位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意向投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管理人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及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宏友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址

1、报名时间:本次招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1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树德律师13866203299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

3、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资承诺函、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

4、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

上述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身份证为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其他材料均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应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指定的期限之前完成补正。

)尽职调查

待通过初步筛选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宏友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需)。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调资料配合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实地考察访谈工作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

意向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活动、尽职调查活动等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202511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的、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的重整投资方案。

(六)遴选

如果在招募期内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则管理人将在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遴选工作。具体的遴选安排,将由管理人后续另行通知。

 

 

太和县宏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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