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10 公 开 人: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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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11-0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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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桂03301

202395日,我院作出(2023)桂0330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粟德提出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3)桂0330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担任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审查等破产清算工作。

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117日前向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119日上午10时在平乐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介绍信)。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现场申报债权地址:

(1)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中山中路4号阳光商务楼3楼);

接待申报时间:2023928-20231179:30-12:00,15:00-17:30

联系电话:褚柏成17758500859

2)平乐县人民法院平乐县博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点(地址: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70号)。

接待申报时间:2023101010:00-12:00,15:00-17:00

联系电话:黄海辰18172662890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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