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宣告破产公告

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宣告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17 公 开 人: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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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 0507 12号之一

 

2022  8  17 日,本院裁定受理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查明,2022  11  3 日,本院依法召开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本次会议中,管理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报告,各位债权人也就表决事项进行了表决,《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按照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均过半数通过,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均占已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2023  10  19 日,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将其拟定的《关于提起追收抽逃出资诉讼方案》《关于提起未履行清算义务损害赔偿诉讼方案》提请债权人进行表决,该两项方案均未获通过。

据管理人的工作报告显示,截至 2023  11  17 日,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的现有财产总额为 81979.35 元,负债总额为4874267.64 元,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 9050.08 元。据此,管理人以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为由,向本院申请宣告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依据目前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的现有资产、负债情况,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不具备重整、和解的可能性,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宣告苏州瑞利木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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